党委组织部是校党委直接领导下的主管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与学校党校合署办公,现有专职干部5人。在校党委领导下,坚持“党管干部”、“从严治党”、“党管人才”的原则,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委的方针政策和决议,负责学校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调研及提出建设性意见;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级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一、组织部干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从严治党”、“党管人才”的原则,认真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2、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组织部关于处科级干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考察、交流、调整等工作安排。
3、负责处级干部和处级单位的年度考核、届中考核工作安排。
4、负责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后备干部的考察、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
6、 负责收集处科级干部信息,制作干部名册,建立干部信息库。
7、 做好调查研究,掌握干部队伍的现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8、配合纪委查处党员、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组织部组织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组织路线。按照上级机关有关组织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校党委的决议要求,从学校的实际出发,调查研究有关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制定开展组织工作的计划及实施措施,经党委批准后贯彻落实,为完成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2、负责组织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长远规划和监督工作计划安排。
3、对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4、协助部领导督促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
5、负责“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对基层党组织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负责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员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字准确、无误。
8、协助党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党建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初步审查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组织部党校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全校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2、负责组织全校大学生党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3、负责组织部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及时做好组织部有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4、协助组织部做好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5、参与组织部有关干部和组织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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