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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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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

离校前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2019届学生毕业在即,为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组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和《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防止党员“失联”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19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工作

各学院党委要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利用党课、日常教育、主题党日等活动,向党员讲清党员的义务权利、讲清党的组织纪律、讲清“失联”后的处置措施,教育引导党员珍惜政治生命、牢记党员身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管理工作

(一)及时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的按期转正工作。毕业生党支部对支部预备党员进行梳理,对毕业前预备期已满、符合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研究讨论,履行好转正程序,确保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不漏人、不延误,规范有序。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材料归档工作。毕业生党支部安排专人负责发展党员相关资料的保管、交接和归档工作。各支部书记要对照发展党员材料目录,逐项进行梳理检查,进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库,下载《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并由党员本人签字确认,党支部初核、基层党委复核完毕后,连同党员发展材料一同存入《发展党员工作档案袋》。同时对预备党员,还要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存入本人档案。对入党积极分子,将入党申请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材料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等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便于学生就业单位的党组织继续培养。对入党申请人,将入党申请书存入本人档案。对上述组织材料,要对归档时间、责任人做好记录,连同支部大会、支委会会议记录一并永久保存。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规定,2019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继续沿用2018届办法。具体要求:转往陕西省以外党组织的,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拿到回执后再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转接;转往陕西省内党组织的,要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接转。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各毕业生党支部认真采集毕业生党员信息,按照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的目标党组织在省内、在省外、保留学院等三个类别,仔细填写《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省外/省内)》(见附件1),准确核实各项信息并由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审核签字后,于627日(周四)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要认真审核登记表填报内容,确保毕业生党员无遗漏、信息无差错。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工作。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指派专人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到党委组织部统一领取《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安排毕业生党支部按照党员登记信息,逐一打印介绍信后发放到学生党员本人,并提醒党员将介绍信回执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发回至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管理员通过登录“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对省外党员进行转接。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省内的,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安排“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员,通过系统将党员组织关系按照党员登记信息逐一转出。要做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登记工作,确保责任明确。

(三)严格把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政策。按照中组部关于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要注意以下问题:

1.已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应按要求转入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党组织。

2.暂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特殊情况,党员本人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审批表》(见附件2),经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批同意后,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可以保留在原学院党委、党总支,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年。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可以保留在原学院党委、党总支。党员出国(境)前,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审批表》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批同意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对组织关系保留学校的党员,学院党委、党总支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对预备党员做好转正工作。党员要定期主动与党组织联系,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由所在党支部和学院党委、党总支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毕业生党员本人须及时到转入党组织指定地点报到,办理党员转入手续;转往外省党组织的须携带纸质介绍信前往,通过系统转往省内党组织的,党员应及时与转入党组织联系,按照转入党组织的要求办理转入手续。毕业生党员拿到介绍信后,若出现工作单位改派或介绍信主送单位不符情况时,本人需重新核实签约单位所属党组织,并在有效期内将原介绍信交回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进行更换。由于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可根据本人提供的原始凭证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四)做好防止党员“失联”工作。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和毕业生党支部要严格落实《陕西省防止党员“失联”十条措施》(见附件3),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有效解决毕业生党员“失控”、“失联”问题。

1.落实提醒责任。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各毕业生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要与毕业生党员进行一次深入谈心谈话,提醒党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出避免“失联”、“失控”的具体要求。

2.畅通联系渠道。各毕业生党支部要建立毕业生党员微信群,确保党员全覆盖,加强支部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的联系,确保党组织能随时找到党员、党员能随时找到党组织。

3.签订承诺书。党支部与每名组织关系转出的毕业生党员,就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的制度等作出庄严承诺,签订《2019届毕业生党员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书一式两份,党员本人和党支部各保存一份。

4.主动跟踪服务。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跟踪了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户情况,做到“不落实、不放手”,防止成为“口袋党员”。对于通过纸质介绍信转往外省党组织的,要确保收到介绍信回执,收到回执后即可将其党员信息从系统内转出。对于通过系统转往省内党组织的,要及时查看接转进度,如遇系统内长期未做处理的,应按照转接路径显示的联系方式与相应的党组织取得联系,确保党员组织关系在系统内接转到位。

校党委组织部将在9月初对各毕业生党支部落实防止党员“失联”措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附:1.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省外/省内)》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审批表》

3.陕西省防止党员“失联”十条措施

4. 2019届毕业生党员承诺书》

以上附件见网站下载专区。

联 系 人: 樊 丁  88182249   18220806505

                                      党委组织部

                                   201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