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组部《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委组织部工作部署,现将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基础上,将全校党组织和党员信息进行采集,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录入中组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系统开展党员信息管理、发展党员、党费管理、党内统计、网上组织生活、在线学习培训等党建业务工作,逐步推动组织工作信息化、规范化。
二、采集范围
(一)党组织信息采集范围:校党委,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全体党支部。
(二)党员信息采集范围:党员组织关系在校的全体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失联党员。
三、工作步骤
(一)信息采集阶段(6月8日至16日)
1.党组织信息采集。各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填写《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一)。二级党组织负责核实、汇总所属党支部信息,填写《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二),将该汇总表报党委组织部(含电子版)。
2.党员信息采集。党支部向党员发放《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三),指导党员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确认。2016年教职工党员已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且本人已核对确认的,本次可不再重新采集,按要求进行汇总即可。因学习、就业等原因外出的,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采集。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核实、汇总党员信息,填写《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四),并将该汇总表报党委组织部(含电子版)。
(二)录入校核阶段(6月19日至30日)
1.业务培训。组织部举办信息员培训班,对信息系统录入、系统功能使用等进行培训。
2.录入信息。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建立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选派专人将二级党组织和所属党支部信息、党员信息录入系统。
(三)汇总上报阶段(7月7日前)
二级党组织将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报送组织部。
四、几点要求
(一)要专人负责。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技术性强,责任重大。各二级党组织需选派一名计算机技术熟练、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信息员。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连续性。
(二)要注意重点对象信息的采集录入。1.对口袋党员,尽快督促其接转组织关系,如未及时接转,要认真采集、录入。2.对失联党员,可先采集、录入已知信息,待取得联系后再更新信息。3.流动党员一般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信息采集、录入。各单位要采集本单位流出的党员信息,督促流入的党员与流出地党组织联系,避免贻误党员信息采集、录入。
(三)要保证信息质量。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录入过程是党员信息排查过程,要对信息内容认真核对,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采集的相关资料要长期保存备查。
(四)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本次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加之又临近暑假,各级党组织要把握工作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材料和数据。
联系人:马鑫
电话:88182249 13571828689
组织部
2017年6月5日
附件一 党组织和所在党委基本信息采集表
附件二 党组织和所在单位信息汇总表
附件三 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附件四 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