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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

关于做好正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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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正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学校事业追赶超越,根据《西北政法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工作规定》《西北政法大学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正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校党委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赵 健

成 员:李 燕 周 立 董 玮 康 鹏

高 翔 赵 参 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燕担任。

二、基本原则及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三、任职条件与资格

选拔任用正科级领导干部应具备《西北政法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工作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管理服务工作,并应具备下列资格:

(一)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或现职主任科员;

(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符合《西北政法大学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第(一)(二)(三)款的,可予以优先提拔使用或交流重用;符合第(四)款的,可予以破格提拔使用。

四、程序及安排

(一)单位推荐。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协调组织所属部门和学院,推荐拟提任正科级干部人选,报组织部。(12月15日前)

各部门推荐拟提任正科级干部,由机关党委会同处(部、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听取部门分管校领导意见后,以会议形式讨论决定,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正科级干部推荐表》(附件1),由二级党组织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二级党组织和部门公章。征求意见的范围为部门全体教职工。

各学院、体育部、图书馆推荐拟提任正科级干部,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听取联系(分管)校领导意见后,召开学院党委(党总支)扩大会议(扩大到党政联席会成员)讨论决定,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正科级干部推荐表》(附件2),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学院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和科级以上干部。

各单位推荐拟提任正科级干部须提出明确的任用意见;根据干部职务任期制要求,提倡单位内部轮岗交流;单位内部没有提拔岗位的,可提出交流提拔意见。同时须提供拟提任正科级干部的学历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组织部牵头,成立由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监察室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拟提任正科级干部人选的条件、资格等进行审查。(12月18日前)

(三)确定考察对象。组织部将资格审查意见向二级党组织反馈,同时与相关二级党组织和单位进一步沟通,拟定正科级干部任用方案,经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12月22日前)

(四)组织考察。各二级党组织成立考察组,对所属的考察对象(含拟交流其他单位和部门任职的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和考察意见,报组织部。(12月26日前)

考察对象属机关处室的,考察谈话的范围为处室全体教职工;考察对象属学院、体育部、图书馆的,考察谈话的范围为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部室主任)、党支部书记、科级以上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

(五)干部任用。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沟通意见,提出科级干部任用建议,提请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并进行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任职宣布。(1月10日前)

任前谈话由干部任职单位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进行,廉政谈话由校纪委统一组织集中谈话,任职宣布由科级干部所在二级党组织负责。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事关学校事业改革发展,事关干部切身利益,干部关心,全校关注。各二级党组织和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把思想统一到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规定程序开展工作,进一步促进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确保选任工作公道正派、和谐有序。

(三)严守组织纪律。要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坚决杜绝违纪现象发生,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

附:1.西北政法大学正科级干部推荐表(机关处室用表)

2.西北政法大学正科级干部推荐表(学院用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1(机关处室用表).doc

附件2(学院用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