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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工作的通知

  • 来源: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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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中共西北政法大学委员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部署,现将开展听取意见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意见的内容

1.对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情况的总体评价;

2.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4.对学校改革发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意见的方式

1.召开座谈会。学校召开教师代表、干部代表、教代会代表、学生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听取对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学院召开教职工和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学院领导班子和成员的意见;机关处室和教辅单位召开服务对象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处级单位和党员处级干部的意见。

2.走访调研。党员校领导到学院和分管部门走访调研,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学院党员处级干部到本学院教研室、学生宿舍、课堂等一线,机关处室党员处级干部到工作相关单位、部门走访,听取意见建议。

3.发放征求意见表。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征求意见工作在动员大会上已经进行。各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征求意见工作由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向本学院教研室、党支部、团总支和科室发放征求意见表听取意见;机关处室和教辅单位党员处级干部的征求意见工作,由机关党总支统一组织,向全校处级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听取意见;离退休管理处党员处级干部的征求意见工作,由离退休管理处党总支负责,向所属党支部发放征求意见表听取意见。

4.个别谈话。党员校领导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主要负责人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建议。各学院党员处级干部与本单位师生员工个别谈话,党政职能部门党员处级干部与本部门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建议。

5. 设立征求意见箱、电子邮箱、热线电话。在雁塔校区办公楼一楼大厅和长安校区办公楼一楼大厅各设立1个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箱,设立了1个征求意见电子邮箱(xbzfzuzhibu@126.com),开通了88182214和88182896两部热线电话,已在校园网“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上进行了发布。

三、听取意见的要求

1.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听取意见座谈会、走访调研工作由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具体安排附后),召开座谈会和走访调研的时间由联络人与有关校领导研究确定。各学院听取意见座谈会由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机关处室和教辅单位服务对象座谈会由各部门负责组织。个别谈话活动由谈话人自行安排。上述活动于10月15日前完成。

2.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和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制定各自听取意见方案,同时做好座谈会、走访调研、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等各项征求意见活动的记录,对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归类,形成听取意见情况总结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 听取意见,是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环节。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听取意见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7日